2006年9月26日 星期二

從蘋果 電腦「Get a mac」廣告談起

9/20 人文社會藝術講座 作業
當代社會的消費與政治 孫治本
http://www.arch.nctu.edu.tw/courses/DFL1301/index.htm

從蘋果電腦「Get a mac」廣告談起

最近蘋果電腦一系列的「Get a Mac」廣告,在網路上掀起極大的迴響。系列廣告由兩個主要角色演出,其中一個中年、穿著褐色老氣西裝、打領帶,表現僵直的上班族是PC(Windows,代表Bill Gates),而另一個年輕、穿著T-Shirt與牛仔褲,談吐神情,表現輕鬆自在的則是Mac(蘋果電腦,代表創辦人Steve Jobs)。全系列的廣告中皆透過他們兩人逗趣的對談與肢體語言表現出Mac優於PC的特點。

從此系列廣告中可以看到,現代社會的消費產品所強調的幾個特點:產品要有活力、有個性、要特色化。當市面上大部分消費性電子產品(例如手機、電腦、MP3等電子產品)的功能性已經能滿足其基本要求,產品在差異化、特色化的努力就成了消費者在琳瑯滿目的產品中選購的著眼點了。

例如:如果有兩台MP3 player,價格一樣、記憶體容量一樣、播放音樂的音質、電力時間長短都大同小異,消費者會選購哪一台呢?是外表亮眼、可以掛在胸前當裝飾品的這台?或是跟記憶中爺爺奶奶的收音機長的一樣的那台?如果有兩台手機,功能上都大同小異,消費者會選擇最可靠的大同還是時尚的Benq-Siemens?十倍數時代,產品的發展早已符合大部分人的需求。今日消費者所消費的已不只是產品本身功能性帶來的價值,也包含了產品所帶來的時尚觀念。

Starbucks林立於世界各大都會的街頭巷尾,建構了可觀的咖啡經濟,但消費者真是因為想喝Starbucks的咖啡而來嗎?相較於「35元也能喝到好咖啡」的「壹咖啡」,Starbucks所賣的其實是其生活態度與風格,是時尚,是一杯咖啡的悠閒。身為一個當代社會的消費者,可以選擇消費單純的產品,或是多付出點錢,同時能享受到跟隨產品而來的風格。此中沒有好壞,一切都看個人所欲。而在消費者做出抉擇的同時,廠商也會同樣做出抉擇:目標在務實的消費者或時尚的消費者。

而我發現,仔細研究各廣告如何表現其對於生活風格的訴求,也是一件頗有趣的事。(註)

註:「How to dress like a Mac」,「How to dress like a P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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